我們通常將有機物濃度較高、適合焚燒處理的工業廢水稱為有機廢液。有機廢液的處理方法繁多,處理效果有很大差一。從城市生活廢水到石油化工、冶金、造紙=制革、發酵釀造、制藥、紡織印染工業廢水。有機廢液直接排放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,必須進行處理后才能排放。隨著我國人口數量的增加城市進化進程的加快,工業的迅速發展和工業規模的不斷擴大,有機廢液呈現數量多、濃度高、毒性大的趨勢。
根據物化性質可將有機廢液分為以下幾種:
1.不含鹵素的有機廢液,主要指碳氫化合物,含有C、H、O,偶爾還含有S。廢液自身可作為燃料,燃燒時產生CO2、H2O、SO2,其產生的熱量可以通過鍋爐或余熱鍋爐回收;
2.含有鹵素的有機廢液,廢液中含有有機化合物包括CCl4、氯化氫、溴甲烷等。廢液焚燒可產生單質鹵素或鹵化氫(HF、HCl、HBr等),根據需要可將其回收或去除;
3.高濃度含鹽有機廢液,含有高濃度無機鹽或有機鹽。在設計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耐火材料、燃燒溫度的選擇以及停留時間的確定。由于該廢液通常熱值較低,需要輔助燃料以達到完全燃燒。
